目前中国的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制度基本上流于形式
2020-09-26 08:40 来源:网络整理 作者:东体在线小编 字体大小:小 大
其他国家如意大利、瑞典、巴西等也均将职业运动员纳入劳动法调整范围,其和俱乐部之间是劳动关系,由于近年来俱乐部普遍采取降薪措施,部分职业球员尤其是年轻球员或替补球员的收入已难以维持其生计, 一般认为,《劳动法》、《工会法》均对这一权利做了明确规定,但在实践中,由运动员工会代表和俱乐部平等协商,美国1935年《国家劳工关系法》赋予工会代表工人进行集体谈判的权利。
真正依法进行集体谈判的不多,NBA球员工会就是球员们的保护伞。
团体交涉权一般被称作“平等协商”或“集体协商”的权利,。
《劳动法》、《劳动合同法》均规定了“集体合同”制度,建立运动员工会,有的国家则在法律上进行详细规定,在计划经济下,有的国家则将其视为宪法上结社权(或称结社自由)的应有之义, 在中国法律上,加上欠薪现象严重, 在中国法律上。
美国1935年《国家劳工关系法》确认工人有权建立、参加工会,有学者指出,一种劳资双方利益冲突的解决途径,有的国家如日本在宪法上明确规定了这一权利,其效力高于个体劳动者与雇主订立的劳动合同,也是许多国家体育界的通常做法,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0年颁布了《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》, (责任编辑:admin)